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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芙蓉初中教科研专项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1-07-15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费苗

武进区芙蓉初中教科研专项奖励办法

2015年7月修订)

(一)奖励内容

凡教师在学校教科研工作课题研究、撰写论文案例随笔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者,可以享受学校教科研奖励。

(二)奖励办法及标准

1、课题研究及评比

1)课题研究奖

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秀奖200元;

市级: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优秀奖200元;

区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优秀奖100元。

2)课题结题奖

省市级:500元;区级:300元;校级200元。

3)执行以上奖励标准的课题为学校组织的总课题。如是单一学科课题,执行时对折标准。学校以每人核算奖励课题组,由课题组长负责发放,组长根据成员对课题研究贡献大小分配。

  2、论文(课件、案例)

 1)教师每学年应根据学校要求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等

 2)奖励标准

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参与)50元。

  发 表:100元/篇

 3)获奖论文指本地区各级教研机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奖的并有证书或文件证明。非本地区教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评比的获奖论文不予认可,非教育行政部门的社会团体或杂志社组织评比的获奖论文不予认可。发表论文指刊登由国家统一刊号的刊物,论文杂志增刊、内刊、专辑、集资出版物刊登的论文不予认可。同一论文以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3、专业成长奖励

   被评为市区级“五级梯队”的教师,除享受上级发放的教科研奖励外,学校一次性奖励800元。

   对按要求参加校本培训和学科培训,并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教师,奖励情况由行政商定发放。

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

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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