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为师之魂,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争当“三好教师”,根据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师德建设实施意见和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具体要求,我向学校、学生及家长承诺,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保证做到:
1、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规,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履行岗位职责,不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
2、爱岗敬业。遵守社会公德,铭记教师的神圣职责,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以德治学,以德施教,忠于职守,淡泊名利,乐于奉献,不参与赌博、酗酒等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3、热爱学生。公正、平等地关心爱护善待每一个学生,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及其他侮辱学生的行为,不歧视学习成绩差、家庭经济条件差的学生,不随意将学生撵出课堂或停课。
4、因材施教。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改革教法和学法,向课堂教学要质量,注重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5、廉洁从教。严于律己,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树立良好职业形象。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商品,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不有偿补课。
6、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教师良好形象,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语言,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处处为学生表率。
7、遵章守纪。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准在上课时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在上班期间炒股、玩电脑游戏。不赌博,不酒后驾车。
8、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密切保持家校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妥善处理家长与学校、家长与教师、家长与学生之间的各种问题与矛盾。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家长。
9、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与同事和睦相处,不说不利于同事团结的话,不做有损于集体团结的事。
10、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与学校同心同德,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积极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以上十条,特向全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有违反,本人将接受学校批评、警告、师德和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细则有关规定的处罚以及报请上级行政部门处分等处罚措施,同时敬请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