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校采购小组的决定
为了规范学校财物管理,做到合理地使用有限的经费和恰当地添置学校财产,经学校行政研究,决定成立学校采购小组。采购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1、凡属规定应政府采购的物品,由采购小组集体商议后报校长室批准,统一由政府集体采购。
2、凡千元以上且能由学校自选采购的物品,学校采购小组统一意见后,由总务部门汇同有关人员采购。
3、凡百元以上物品,由采购小组有关人员商议后采购。
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童载民
李正达
奚世明
孔叶萍
刘锁明
羌秋妹
芙蓉中学校长室
芙蓉中学总务处
二○○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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