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
教 职 工 出 勤 奖 励 细 则
(
一、指导思想:鼓励全体教职工出满勤。
二、奖励金额:3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发)
三、扣减因素:
1、病假:凡教职工有病,须有镇级医院或以上出具建议休息证明,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如病急,一时未能办理医院证明及请假手续,之后必须补办。
①.一月内,病休一个工作日少发满勤奖50元,两个工作日少发100元,三个工作日少发200元,四个工作日不得当月满勤奖,十五个工作日及以上者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
②.一月内,病假满十天,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比例扣发。
2、事假:凡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半个工作日及以上必须书面向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一个月内,事假半个工作日,少得满勤奖50元,一个工作日少得100元,两个工作日少得200元,满七个工作日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
3、婚假、丧假、产假,按上级规定执行。
注:①.丧假期限-----丧偶、丧父母(含岳父母、公婆)的丧假原则上为3天,丧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的丧假原则上为1天;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必须向校长室请假,由校长室作出决定。
②.教职工产假期间,不享受当月出勤奖、教学常规奖、辅导补贴及班级管理奖。
4、其他:
(1).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参加竞赛、进修者,需凭正式通知,提前报校长室同意,并须经教务处协调后,方可离校。
(2).因私事早退或中途离校,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需到年级组长处请假,并到门卫登记后方可离校,但每月不得超过6次,时间总和不得超过8小时[因病输液者例外(由病历卡证明)],一月内超过6次或超过总时间8小时,少得满勤奖50元,个别情况严重者,由校长室集体讨论决定。迟到3次少得25元,3次以上者每增加一次少得15元。未办理请假或登记手续,以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时间依据学校作息时间而定。
(3).为婴儿哺乳、去幼儿园接孩子,原则上同意,哺乳次数为每天两次,每次哺乳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不含往返路途时间),接幼儿园孩子最多只能提前20分钟,同时必须到门卫处登记,超过时间按第(2)条执行。
(4).教师参加政治学习、各种会议、学生竞赛做裁判、教研活动等无故缺席一次少得20元,迟到一次少得10元。
(5).旷工一天扣发当月所有奖项的奖金。
四、本条例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五、本条例解释权属校长室。
2010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adzls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