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
(2010年1月24日学校教代会审议并通过)
为适应新教育、新形势、新要求,促进教师素质、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同步提高,同时规范学校管理,完善多劳较多得,优质稍优酬的激励机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发展、教师队伍的实际,对我校教育教学奖励条例作如下修订,修订后的奖励条例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学科统考(调研)奖励办法
第二部分:教科研专项奖励办法
第三部分:竞赛专项奖励办法
第四部分:体育专项奖励办法
第一部分 学科统考(调研)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全体科任教师。凡由片、区或市统一命题,学校按年级统一编排试场,严格监考,封卷后统一评卷的期中、期终考试等。
(二)奖励办法
1、期中、期末统考以片为基准,平均分,及格率达片第三名学校及以上者方可获奖。
2、计奖时学生人数以教导处核定人数核算成绩,中途接班的按接班时人数核算成绩,若接班时学科平均成绩差片平均5分以上则该科任老师可提升一个名次获奖。
3、流生统一按零分计算,缺考按上一次考试同等名次的成绩计算,各科成绩一般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奖励标准:
1、年级均总分奖
年级均总分达片下列名次,奖励年级组考试学科的任科老师,标准如下: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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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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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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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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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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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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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备课组学科平均分奖
备课组达片下列名次,奖励备课组参加考试学科的任科老师,标准如下: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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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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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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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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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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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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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班级学科平均分奖
班级单科达片下列名次,奖励任科老师,标准如下: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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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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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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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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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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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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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师个人学科优秀率、平均分、及格率奖
(1)平均分奖:
平均分达片学校: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60元
(2)及格率奖
及格率达片学校: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60元
(3)优秀率奖
优秀率达片学校: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60元
5、毕业班中考奖励由校行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商定。
6、区有关调研超区平均分奖200元,其它有关调研奖励视具体情况另定。
7、不统批的奖励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商定。
第二部分 教科研专项奖励办法
(一)奖励内容
凡教师在学校教科研工作课题研究、撰写论文案例随笔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者,可以享受学校教科研奖励。
(二)奖励办法及标准
1、课题奖
(1)课题研究奖
省级及省级以上: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秀奖200元;
常州市级: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优秀奖200元;
武进区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优秀奖100元。
(2)课题结题奖
省级及省级以上:300元;常州市级:200元;武进区级:150元;校级80元。
(3)执行以上奖励标准的课题为学校组织的总课题。如是单一学科课题,执行时对折标准。学校以每人核算奖励课题组,由课题组长负责发放,组长根据成员对课题研究贡献大小分配。
2、论文奖
(1)教师每学年应完成相应的教育教学论文,并争取获奖或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
(2)奖励标准
省级及省级以上: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50元;
常州市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100元;
武进区级:一等奖12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发 表:同级一等奖奖励+50元
(3)获奖论文指本地区各级教研机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奖的并有证书或文件证明。非本地区教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评比的获奖论文不予认可,非教育行政部门的社会团体或杂志社组织评比的获奖论文不予认可。发表论文指刊登由国家统一刊号的刊物,论文杂志增刊、内刊、专辑、集资出版物刊登的论文不予认可。同一论文以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3、教育教学随笔(案例)奖
教师按要求在常规考核时完成一篇教育教学随笔,并争取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完成的教师奖20元/篇。如发现大部分内容由网上下载或拼凑完成的,取消奖励且常规考核不合格;如发表则奖励50元/篇。
第三部分 竞赛专项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1、学校条线、个人被评为各级各类先进或获荣誉称号的教师。
2、参加各级名类单项基本功竞赛、评优课等获奖的教师。
3、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单项竞赛获奖的教师。
(二)奖励办法
1、同一奖项以获奖的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获奖。
2、同一单项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辅导的不作重复奖励。
3、辅导学生竞赛获奖,获奖学生累计核算。
(三)奖励项目
1、竞赛奖
(1)教师基本功竞赛、评优课等获奖奖励标准:
以武进区一等奖18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80元为基准,每提高一级获奖,增发50%。
片 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校 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2)学科竞赛获奖教师辅导奖励标准:
以武进区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50元为基准,每提高一级获奖,增发50%。
(注:以上奖项是在武进区获竞赛一等奖的人数不超过25人情况下的奖励,如超过25人,则原则上降一级标准奖励。)
(3)指导学生习作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指导老师奖励标准:
省级60元,常州市级40元,武进区级20元。
(4)考虑到竞赛和评优的复杂性,其他竞赛项目的奖励及教师个人综合荣誉奖励由校行政商定。(如劳科技竞赛、金钥匙竞赛等)
第四部分 体育专项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武进区级以上(含区级)各项体育运动竞赛中获奖项目的教练员及运动员。
二、奖励方法与标准
1、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田径运动会
(1)按实际得分(不含跳绳等集体项目得分),每分奖励20元(不含学生奖励);
(2)田径队暑期集训20天,每天2名教练员,每天训练必须有明确记载;教练员每天补贴训练费30元;
(3)开学后训练,每天训练也必须有明确记载;教练员每天补贴12元;
(4)跳绳集体项目获第一名奖励500元,获第二名奖励400元,获第三名奖励300元,获4~20名奖励200元;
(5)团体获区前10名,再另行奖励1500元;获区前15名,再另行奖励1000元;获区前20名,再另行奖励800元。
2、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篮球比赛
(1)训练天数为15天,其中教练员假期训练补贴为30元一天,非假期为12元一天(不含学生补贴);
(2)获市第一名奖励3000元,第二名奖励2500元,第三名奖励2000元,获区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600元,第三名奖励1200元。
3、参赛费用由学校承担。
4、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其他项目的比赛,奖励办法由校长室商议决定。
说明:1、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解释权在校行政。
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
201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