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唱响青春,展现风采”
暨校园十佳歌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比赛宗旨
为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修养,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展现我校学生的风采,学校政教处决定开展“唱响青春,展现风采”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希望班主任认真组织好学生参加。
二、比赛要求
参赛曲目要能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当代中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学生崇高的理想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
三、参赛对象:初一、二年级学生
四、比赛形式:
1、以班为单位,每班选送1—2名(组)选手参赛。
2、可以采取独唱、对唱、重唱、小组唱等形式,小组唱人数不得超过8人。
3、伴奏可采取自弹自唱或使用伴奏带的形式。
4、每人(组)限一首作品,演唱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5、比赛时间及地点按情况进行安排并另行通知。
五、比赛细则:
1、评比标准包括音色、音准、节奏、处理和整体效果.
2、不得有造成负面影响的歌曲表演,轻则扣分,重则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选手着装、发型必须符合学生身份,言行举止文明、得体。
4、以比赛抽签决定比赛出场顺序。未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弃权。
5、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并评选“校园十佳歌手”。
六、报名办法:
各班级将参赛学生及演唱曲目统计后,填写好报名表,于
芙蓉初级中学政教处
2009年5月15日
附报名表:
“校园十佳歌手”比赛报名单
班级 |
节目形式 |
节目名称 |
参加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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