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初级中学“诚信”学生标准
(试行稿)
1、自觉约束自己,举止言行以诚信为本,尊重自我,热爱生活,奋发向上,敢于指出和抵制有悖于诚信的思想行为。
2、诚实守信,遵守诺言,尊重他人,宽容他人,真诚待人,与老师、同学和睦相处,乐于助人,与人为善;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说真话,不说谎话,做不到的事不随便答应别人,答应别人的事要做到,遵守承诺。
3、热爱家庭,孝敬父母、长辈,不做“小皇帝”、“小公主”;提倡生活俭朴,合理消费;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学会自我管理,能为父母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听从父母的教导。
4、热爱学校、热爱班级、热爱老师和同学;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班规,拥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不做违法乱纪的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6、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尊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乐于奉献。主动为他人着想、为集体着想。
7、坦诚待人,不欺瞒师长,不欺辱同学,犯错误时勇于承认错误、不隐瞒错误,勇于发现自己的缺点并改正。
8、勤奋学习,刻苦努力;按时完成作业,不拖欠,不抄他人答案;严格自律,在自习时间自觉学习。认真完成老师交给的学习任务,不抄袭别人的作业,考试不作弊,自觉严守考试纪律,正确评价自己。
9、不进网吧、电子游戏室或是其它学生不宜的场所;不在教室、走廊、宿舍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和废旧物品;
10、语言文明,尊重他人,对他人有礼貌,举止端庄,注重仪表和穿着,仪容仪表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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