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主任: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广大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加强德育研究,促进德育工作的经验交流,提高德育工作水平,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常州市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常教基〔2010〕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武进区中小学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时间
即日起到
二、参评对象
全体班主任必须参加(欢迎其他教师参加)
三、案例条件
1.内容。德育案例必须是德育工作者自身经历的真实事件,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工作、团队活动等方面;案例中不要出现师生的真实姓名,可以用化名代替;德育案例必须原创,严禁抄袭,违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2.结构。主要包括背景(不作必须要求)、过程(包括出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教育效果)以及讨论反思(必须要求)几个部分;一招一例,或一招数例(参考文章见附件)。
3.风格。参评案例要“新”,主题突出,时代性强,创意新颖,特色鲜明;参评案例要“实”,措施具体,细节生动,可操作性强。
4.格式。文章标题(三号黑体)、一级标题(小三号黑体)、二级标题(四号黑体)、正文(4号仿宋体),行间距为
5.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四、评选
1.组织语文组进行评选,评出优秀案例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获奖名单将在校园网公布。
2.推报2篇参加区评选。
3、案例将上传校园网供大家浏览,并汇编成册,作为班主任培训活动交流材料。
五、要求
开展德育优秀案例评选,是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升德育水平、保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效推进、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班主任要认真研读德育案例范文,立足实际,认真纂写,把我们成功经验介绍、宣传、推广,使我们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
芙蓉初级中学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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