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关于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2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政教处
各年级各班: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区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制安全意识、遵纪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法律知识伴我行”知识竞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知识竞赛为抓手,在全校掀起学法热潮,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律常识水平,使他们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认知能力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活动时间
2008年4月-6月
三、活动主题
法律知识伴我行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竞赛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青少年“五五”普法读本》等为主要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4月21-25)
根据学校指定方案和下发意见,各班结合实际,利用班会队会课等机会广泛宣传活动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学法用法的意识,营造浓厚的氛围。要求拓宽思路,创新形式,结合实际,突显实效,切实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
(二)具体活动阶段(2008年4月29日)
(1)各班在广泛发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班级竞赛,并挑选三名优胜学生参加学校的比赛(学校竞赛不分年级)。学校竞赛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组织,按成绩高低评选出优胜班级进行表彰奖励。
(2)学校在竞赛的基础上,再产生3名选手组成参赛队,5月份参加区的法律知识竞赛。
五、活动要求
各班级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精心指导,把工作落实到位,务求工作实效。并及时把报名单于4月25日前交政教处。
附件一:“法律知识伴我行”竞赛活动报名表
附件二:竞赛试题库(供参考)
 
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政教处
2008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adzlsmin)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日访问量统计  总访问量统计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柳三路50号 邮编:213118 电话:0519-86520295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0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