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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初级中学教育教学奖励条例
发布时间:2006-01-0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jj

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教育教学奖励条例

(芙蓉初级中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2006121通过)

为适应新教育、新形势、新要求,促进教师素质、教师待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同步提高,同时规范学校管理,完善多劳较多得,优质稍优酬的激励机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发展、教师队伍的实际,对我校教育教学奖励条例作如下修订。条例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    单科奖励条例

第二部分    单项奖奖励

第三部分    体育奖奖励条例

第四部分    其它方面

第一部分    单科奖励条例

一、奖励范围:

中考科目期中,期末(含中考)的科老师,非中考科目由常州市或武进区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的会考科目的科老师。

二、计奖方法:

1(责任编辑:adzls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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