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武进区初中教育质量评估办法(修订)
一、评估内容
1、德育工作
2、执行教育法规
3、课程改革和教学质量
4、体卫艺、劳科技工作与区教育局组织的竞赛、活动等
二、评估分值
满分为100分
1、德育工作(12分)
2、执行教育法规(10分)
3、课程改革和教学质量(56分)
4、体卫艺、劳科技工作与区教育局组织的竞赛、活动等(22分)
三、评估方法
1、德育工作
根据《武进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评估细则(修订)》考核结果,优秀级得12分,良好级得10分,合格级得8分,其他得6分。
2、执行教育法规
根据《武进区初中执行教育法规评估细则(修订)》(见附件1)进行考核评估,由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和平时抽查进行考核,涉及各有关学校的人民来信、来电、来访等复查结果亦作为评估考核依据。
3、课程改革和教学质量
根据《武进区初中课程改革和教学质量评估细则》(见附件2)进行量化评估,总分56分。其中课程改革10分,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暨毕业考试40分,初中生物、地理会考各3分。
4、体卫艺、劳科技工作与区教育局组织的竞赛、活动等
根据《武进区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及学科竞赛、卫生工作评
估细则》(修订)(见附件3)中(一)、(二)、(三)、(四)的得分之和为原始分,排名后权重分计算方法如下:
(1)第1名得17分,第2~3名16分,第4~5名15分,第6~7名得14分,第8~9名得13分,第10~12名12分,第13~15名得11分,第16~18名得10分,第19~21名得9分,第22~25名得8分,第26~29名得7分,第30~33名得6分,第34~37名得5分,第38名~41名得4分,第42名及以下名次者得3分。
(2)学校卫生工作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得2分。发生学校卫生工作责任事故,酌情扣分。
(3)学校举办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能提供可资证明的原始资料(每项1分,共3分)。
以上(1)(2)(3)项之和即为体卫艺、劳科技工作与区教育局组织的竞赛、活动等的得分。
5、加分
(1)当学年度被评为省、市德育先进学校的分别加1分、0.5分
(2)根据区教育局制订的特色学校评估标准,当学年度被评为区“★”、“★★”、“★★★”级特色学校的,分别在总分中另加0.5分、1.0分1.5分
(3)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承办国家、省级大型教育教学活动或为国家、省级活动提供观摩现场,加0.5分。
四、其他
1、各项考核数据统计时间是指:从上年的
2、教学质量初三年级学生以三年有关情况来考评,其他年级均以全校一学年的情况来考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总分中扣分:
(1)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刑拘及以上)扣10分。
(2)学校受通报批评或因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分(5分、8分、10分)。
(3)经查实,在各类竞赛活动中弄虚作假的扣8分。
(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酌情扣分(4分、6分、8分)
(5)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酌情扣分(4分、6分、8分)
附件1:
2007武进区初中执行教育法规评估细则(修订)
序 号 |
评估内容 |
满 分 |
评估结果及权重 |
实际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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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权重 1 |
较好 权重 0.8 |
一般 权重 0.6 |
差 权重 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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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各门学科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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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执行“减负”规定,节假日无集体整班补课或上课等现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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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校无胡编滥印、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等现象,收费规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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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校不以各种名义分快慢班、教改班、素质教育试点班等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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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操作程序规范,无违规转学、借读、休学等现象,实行不留级制度,不乱发毕业、结业证书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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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按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学生作业量适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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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招收往届毕、结业学生插班重读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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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执行各项招生政策,不组织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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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教育局布置的各项工作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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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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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07《武进区初中教学质量评估细则》(修订)
一、 评估内容:
(一) 课程改革(10分)
根据《常州市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对各校课程实施水平进行评估,当学年度被评为优秀级得10分,良好级得8分,合格级得6分。
(二)教学质量(46分)
1、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暨毕业考试成绩(40分)
2、初中地理、生物结业会考(6分,每科3分)
评估指标: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低分率
二、指标分值:
参考率为25分,及格率为60分,优秀率为15分。
三、评估方法:
1、参考率:参考人数与应考学生数之比。其中应考学生数为初一入学学生数加上学段中转进、复学人数,减去转出、死亡人数、病休人数(初二两年年累计不超过0.5%,初三三年累计不超过1%,以下同)。
2、及格率:参考成绩及格人数与实考学生数之比。
3、优秀率:参考成绩优秀人数与实考学生数之比。(优分按学科考核总分由高到低的20%核定)
4、低分率:参考成绩低分人数与实考学生数之比。(低分按学科考核总分由低到高的17%核定)
教育局根据中考成绩测定全区及格率、优秀率、低分率分别为K、G、L。
四、分值计算
1、参考率分值
参考人数为B,应考人数为M,巩固率为X1=B/M;参考率分值为Y1,则Y1=25×X1。
2、及格率分值
各科总分及格人数为C,实考人数为B,及格率为X2=C/B;及格率分值为Y2,则 Y2=60×(X2/K)。
3、优秀率分值
优秀级人数为D,实考人数为B,优秀率为X3,即X3=D/B;优秀率分值为Y3, 则Y3=15×(X3/ G)。
4、低分率分值
低分人数为W1,低分率为X4,即X4=W1/B。如高于当年区低分率L一个百分点,在教学质量总分中扣1分,低于一个百分点在教学质量总分中加1分。
前三项指标总分值为Y,则Y=Y1+Y2+Y3之和,加上或减去低分率的加分或扣分,再乘以40%即是教学质量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暨毕业考试评估的得分(若乘以6%则是地理、生物评估得分)。教学质量总分超过40分(或6分)的,其超出部分按超过学校数及超出量折算后加入总分,中考最高加1分,地理、生物最高各加0.5分。
五.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暨毕业考试各项指标得分之和未能达到区平均分数的学校在获奖时作降等处理。
附件3: 2007武进区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及学科竞赛、卫生工作评估细则(修订) 一、评估内容:体育、卫生、艺术、劳科技竞赛三项 二、评估方法: (一)体育: 1、群众性体育活动,每年能举行校级田径比赛30分。开展3—4项单项比赛20分。 2、区级竞技比赛 (1)区中小学田径比赛,参赛分20分; 团体名次分:第一名30分,第二名—第三名20分,第四名—第八名10分,第九名----第十五名5分,其余2分。 (2)区中小学生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游泳、击剑、艺术体操等比赛不设参赛分,团体名次分为:第一名20分,第二名、第三名15名,第四名—第八名10分。 (二)区级艺术比赛 1、参赛分为20分,团体名次分为: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或优秀奖10分。 2、个人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但同一作品多次得奖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 (三)科技及学科竞赛 1、参赛分为20分,团体名次分为: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2、劳科技及学科竞赛个人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四)上级比赛 1、经区教育行政部门选定或指派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的 体育、艺术、劳科技和相关学科竞赛的学校,列入评估范围,参赛分和名次分计分方法分别为:常州市级比赛乘以1.2,省级比赛乘以1.5,国家级比赛乘以2。只计最高得分,不重复累计。 2、凡联合组队参加常州市级以上比赛,参赛分由组队学校得,不设名次分。 (五)卫生 学校卫生工作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得20分,发生学校卫生工作责任事故,酌情扣分。 (六)学校举办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并提供可资证明的原始资料(每项得权重分1分,共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