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中学考试工作规范(意见稿)
为建设和维护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整肃考纪,端正考风,使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考试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环节,树立良好考风考纪,对于促进学风校风建设具有极其重要意义。考试是检查教学质量的一种必要手段,它不仅有利于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也有利于检查教师的教学效果,及时获得信息反馈,并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作为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
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要进行学期考试或考查。
教务处全面负责学校考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建设良好考风和学风的自觉性。
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以诚信教育为重点的思想道德教育。要组织学生学习学校关于考试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考试违纪、作弊案例的警示教育,强化学生对考试违纪作弊危害性的认识,使广大学生树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思想观念,引导学生自觉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努力在全校形成“讲诚信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良好氛围,把违纪作弊等不良意识消灭在萌芽阶段。
三 、严肃考试纪律,规范工作行为,做到依法治考。
1、加强监考人员培训,明确监考职责。考试前,学校要召开监考教师动员会,明确监考教师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提高监考教师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监考教师在监考工作中的责任心。要大力表彰敢于负责、工作出色的监考教师,对监考工作失职的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对于玩忽职守、参与作弊的教师予以严肃处理。
2、切实落实考试纪律,严肃处理各类违纪舞弊事件。要爱护来之不易的考试信誉,坚决抵御不良风气的侵袭,同一切违纪舞弊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要及时上报并严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放纵。
四、规范考试组织运行,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1、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工作。
年级组要负责学生考试座位的编排。
班主任负责学生考试纪律的教育,考场的打扫与布置。
2、一般中考科目的考试采用学生混编式考试,每考场不得超过40人,按要求排好座位,贴好考试座位号,以增加信度与效度。
3、加强对考试工作的过程管理。进一步落实考场巡视制度,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对于监考教师不到位、考场纪律松懈、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4、要重视对非中考科目的考查工作,非中考科目的考查一般较中考科目的考试提前2~3星期结束。
5、时间交错的考试要做好先考好学生的纪律教育。
6、监考老师和巡回监考老师要填写好相关登记表,每场考试后随时交教务处。
五、命题与检测
1、各备课组要加强学科的单元统一测试,做到段段清。
2、阶段性质量调研每学期1~2次,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时要坚持主要方向“教什么,考什么”。
3、由本校教师命题的试卷先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印刷。
4、命题时写上完整的标题(年份、年级、考查范围等),中考科目的试卷必须用Word版,并拷入教务处文件夹内,作为学校资源。
六、阅卷评分及成绩录入、复查
1、试卷评阅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
2、应在规定地点,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采用“分题负责、流水作业”的形式集中阅卷,备课组根据评分标准统一要求,遇到问题要集体商定,确保阅卷的公平性,同时应避免在阅卷过程中的试卷遗失,
3、教务处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试卷进行复查,坚决杜绝试卷评阅过程中的不规范现象,如:不集体流水阅卷、随意拆封、统分错误、随意加分(加分要备课组老师集体签字)等。
4、备课组长负责当场填写成绩登记表,成绩登记表要填写完整,并及时上交教务处。
5、考查学科要在规定时间内阅卷,并将试卷交教务处检查,成绩一式两份,一份随同试卷交教务处,一份交班主任。
6、考查学科学年成绩要做到90%的合格率及30%的优秀率。
7、班级成绩全部统计完后,班主任应及时将班级成绩拷入教务处文件夹内。
8、班主任每学期要填写学生学籍卡,学年成绩按期中40%加期末60%计算。
七、考试工作总结
1、在考试结束后,每位老师要及时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对整个考试的过程进行反思,作好试卷分析,并交教务处一份。
2、要及时评讲试卷,做到即时反馈,并能及时进行跟踪训练,强化认识。
3、各年级组、教研组要组织班级、学生、教师进行考试分析,开好家长会、教师会、学生会。
4、教务处对每次考试要进行质量分析,写出报告;同时组织优秀教师、先进备课组进行经验交流。
5、各位教师与教务处要做好试卷的保存与归档工作。
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教务处
2008年1月
芙蓉中学教师监考要求
为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确保真实反馈教学信息,提供有信度的评估教学成绩的依据。特制定如下监考纪律:
1、不得私自请他人代替监考,不得私自与他人对调监考。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者须提前请假。
2、每场考试须提前15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试卷,不得迟到。领取试卷时要当场仔细清点,试卷要由本人领取,任何人不得代领他人试卷。考前不得饮酒。
3、监考老师统一离开考务室,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试:
(1)检查考生人数,并要求考生将所带与考试要求不相关的东西集中于指定地方。提前2分钟分发试卷,但要求学生不得动笔答卷。
(2)提醒学生试卷份数、考试时间,并折叠密封线和试卷,填写好校名、班级、姓名等。
4、考试过程中,认真、规范巡视。
(1)检查学生与座位是否一致;
(2)发现考生有作弊苗头,监考老师应该及时制止,对于有作弊行为者应采取措施终止其考试,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由违纪学生签字,收回违纪考生试卷及舞弊材料,及时联系巡回监考对学生进行处理;
(3)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在考场内看书报、批改试卷、写教案、打瞌睡等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不许中途随意离开考场。看书看报、吃零食、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在考场和教室走廊吸烟,也不能长时间坐在位置上,更不能指导或暗示学生答题;
(4)应时刻关注考场内的动态,关心考生的健康和情绪等,维护本考场的考试秩序,有问题及时与巡回监考联系,制止除巡视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5、收卷信号响后,监考教师首先要让学生放下笔,收卷后仔细清点,不能少收、漏收,确定试卷份数无误后准许考生离开考场。试卷要排列整齐,不得倒放。试卷由监考本人送至考务室,不得请他人或学生代送。空白试卷及考场登记表等交巡回监考。
6、巡回监考负责对学生考试纪律、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尤其要重视对考试后半段的巡查,并填写好巡回情况记录表。
芙蓉中学学生考试要求
1、了解考试的考场、时间及地点,以严肃认真自信的态度对待考试,以真实优良的成绩证明自己,在考试过程中仔细审题、认真解答、规范操作,养成诚实、守信的品德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2、每场考试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在指定位置就坐等待监考老师,不得私自调位置,不得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更不能随意缺考。
3、考生的试题、答卷、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收回,一律不准带出考场。严禁考生自带纸张。
4、答卷前应检查卷页是否齐全、有无缺损,并把密封线折叠,在相应位置填写好校名、姓名、班级等。
5、考试时须带齐文具用品,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向其他考生借用,答题只准使用黑色墨水笔(作图除外),不能超过密封线。
6、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问和要求,举手示意 ,不得私下谈论,未经监考老师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7、不提倡提前交卷,考试结束信号响后,考生应立即放下笔停止答卷,在座位上安静等待监考老师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场。
8、自始至终注意考场的清洁卫生,不乱扔垃圾,不乱翻同学课桌,不在课桌上乱画乱写,不在试卷上涂写,不销毁试卷、答卷或者其它考试材料。
9、考试讲究公平、公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该学科成绩,操行等弟不合格,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通报全校及家长
(1)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2)夹带纸条、相互传条、交头接耳;
(3)将通信工具及具有记忆存贮功能的电子学具带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集中放置
芙蓉中学监考情况记录表
注:(1)本表随同试卷一起领取; (2)监考教师应认真填写此表,在考试结束后将此表交巡回监考留存备查。 |
芙蓉初级中学教务处
200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