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武进区美德少年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区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区文明办《关于评选表彰武进区十佳优秀辅导员和十佳美德少年的通知》(武文明办〔201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武进区美德少年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在籍学生(含民办学校、职业学校、特殊学校)。
2.评选条件:(1)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富有理想、品德高尚;(2)坚持在家中为长辈尽孝心,在学校为同学送关心,在社会为他人献爱心,在尊老爱幼、乐于助人、自尊自强、热心公益、遵守公德等方面表现突出;(3)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事迹真实感人,在未成年人中具有良好的示范导向作用;(4)少先队员原则上从区“四好少年”申报名单中评选;(5)已获得过“美德少年”荣誉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1.推荐申报。各校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一)组织校内评选、公示,然后推荐上报。其中“百优美德少年”候选人含在“美德少年”名额中,不累计叠加。各校须在评出“美德少年”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再择优推荐“百优美德少年”候选人。
简介要求500字左右,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可以附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2.组委会评审。区活动组委会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初评,确定1000名武进区“美德少年”、110名“百优美德少年”(其中20名“十佳美德少年”候选人)。4月下旬,组织公示。
3.投票评选。5月上旬,组委会组织对“十佳美德少年”候选人进行投票,确定武进区“十佳美德少年”,由区文明委发文进行表彰。同时推荐上报常州市“美德少年”候选人。
三、有关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将此作为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范正洪任主任,区教育局副局长张世善、区文明办副主任陆浩任副主任,成员有祁科郁、陈洪焕、曹海音、张小锋、陈冬梅、孙雨青、龚丽娜等。
2.积极参与,注重质量。各校要采取措施,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发动,调动各方积极性,努力扩大参与面;在更广范围内深入挖掘,努力发现各类先进典型,积极整理上报;要依照评选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把推荐评选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确保评选出的武进区美德少年叫得响、立得住,经得起未成年人和广大家长实践的检验。
3.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校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共同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进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
附件二: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