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心中的美丽职业女性”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女教职工:
为进一步倡导高尚的职业道德,促进“厚德修身,大道树人”教育品牌活动的开展,树立新时期女教师的新形象,激励广大女教职工自信、自立、自强、自尊,开拓创新,为武进教育科学发展作贡献,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女教职工中开展“我心中的美丽职业女性”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各女教职工在寻找“美丽的人、美丽的事”的基础上,写写身边美丽的人、美丽的事,通过身边可触之人、可感之事来提升优秀师德,弘扬高尚的职业道德,促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二、其他要求
字数800个左右,截止时间:3月31日前上交给羌秋妹老师。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芙蓉初中教育工会
2012年3月5日
(责任编辑:adzls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