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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青年教师中开展师德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副校长室

关于在青年教师中开展师德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区教育局精神,经研究决定在青年教师中开展师德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年龄在40周岁(197251日前出身)以下的在编正式教师。

2、参加要求:以自己或身边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为题材,结合和谐学校的创建撰写演讲稿,题目自定,演讲时间5分钟左右。

3、时间安排: 57日下午举行年级组演讲并确定参加校级比赛人选(由年管会组织确定),514日下午举行校演讲比赛,5月下旬参加郑陆片比赛。

4、参加校级比赛的名额分配:初一年级组:2人,初二年级组:1人,初三年级组:2人。

5评奖办法:根据比赛结果设一、二等奖若干名给予一定的奖励。

芙蓉中学校长室

芙蓉中学工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一:各年级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及参加校级演讲比赛的名额要求

初一(共12人):2人参加校级比赛

张春燕   时月清   陆晓芳   张加琴  谢莉叶  周湘君       

               孔叶萍    

初二(共7人):1参加校级比赛

梁红芳  仇亚文   赵静霞       薛建刚  朱玉洪  丁嫦于 

初三(共9人):2人参加校级比赛(必须有人为男性教师)

高留云  刘晓宇        刘凌英       堵亚娟  陈广练  

刘淑瑾  王晓峰    

 

附二:师德演讲比赛规则

一、评分规则:   

1、本次比赛中主题演讲采用100分制进行评判,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美的表达形式相统一。

2、由评委当场评分,并现场统计。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3、评委由工会聘请。

二、演讲要求:      

1、演讲稿内容必须围绕师德建设主题,结合实际,突出亮点,主题鲜明。

2、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

3、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4、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4.5-5.5分钟内。

三、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一)演讲内容:30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主题鲜明、深刻,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二)语言表达:20分。要求脱稿演讲,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激情昂扬。讲究演讲技巧,动作恰当。未脱稿演讲的选手扣5分。

   (三)形象风度:20分。要求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上下场致意,答谢。

   (四)综合印象:10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五)现场效果:10分。要求现场感染力强,观众反应热烈。

  (六)时间限制:10分。每位选手用时控制在5分钟左右,不符合时限要求者,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则作出扣分。

 

(责任编辑:adzls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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