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青年教师中开展师德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区教育局精神,经研究决定在青年教师中开展师德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年龄在40周岁(1972年5月1日前出身)以下的在编正式教师。
2、参加要求:以自己或身边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为题材,结合和谐学校的创建撰写演讲稿,题目自定,演讲时间5分钟左右。
3、时间安排: 5月7日下午举行年级组演讲并确定参加校级比赛人选(由年管会组织确定),5月14日下午举行校演讲比赛,5月下旬参加郑陆片比赛。
4、参加校级比赛的名额分配:初一年级组:2人,初二年级组:1人,初三年级组:2人。
5、评奖办法:根据比赛结果设一、二等奖若干名给予一定的奖励。
芙蓉中学校长室
芙蓉中学工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一:各年级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及参加校级演讲比赛的名额要求
初一(共12人):2人参加校级比赛
张春燕 时月清 陆晓芳 张加琴 谢莉叶 周湘君 汤 华 吴 奕
郭 杰 费 苗 戴 薇 孔叶萍
初二(共7人):1人参加校级比赛
梁红芳 仇亚文 赵静霞 刘 娣 薛建刚 朱玉洪 丁嫦于
初三(共9人):2人参加校级比赛(必须有人为男性教师)
高留云 刘晓宇 薛 英 刘凌英 黄 勇 堵亚娟 陈广练
刘淑瑾 王晓峰
附二:师德演讲比赛规则
一、评分规则:
1、本次比赛中主题演讲采用100分制进行评判,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美的表达形式相统一。
2、由评委当场评分,并现场统计。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3、评委由工会聘请。
二、演讲要求:
1、演讲稿内容必须围绕师德建设主题,结合实际,突出亮点,主题鲜明。
2、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
3、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4、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4.5-5.5分钟内。
三、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一)演讲内容:30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主题鲜明、深刻,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二)语言表达:20分。要求脱稿演讲,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激情昂扬。讲究演讲技巧,动作恰当。未脱稿演讲的选手扣5分。
(三)形象风度:20分。要求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上下场致意,答谢。
(四)综合印象:10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五)现场效果:10分。要求现场感染力强,观众反应热烈。
(六)时间限制:10分。每位选手用时控制在5分钟左右,不符合时限要求者,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则作出扣分。
(责任编辑:adzls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