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中学工会工作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工会组织在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方面的职能,达到共谋学校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如下:
一、 工会委员会实行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组织教职工对学校重大决策问题进行集体审议、讨论。
二、 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工会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工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好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三、 制定学校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做好各类会议和学习、培训的安排、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小结。
四、 深入开展“建家”活动,不断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努力营造“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五、 积极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六、 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新会员发展与培训工作。
七、 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八、认真完成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九、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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