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初中文件
校工会2013.9---2014.7 ( 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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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增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学校将开展评选表彰师德标兵的活动,特制定有关评选表彰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时限
以上学年度为一个评选时段,按评选的条件和办法进行评选。
三、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师德标兵6人。
四、评选推荐办法和程序
1.师德标兵的评选,以年级组为单位进行,由各年级组长负责。各组根据评选条件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各推选出本组师德标兵2人,推选出的组内标兵需组内半数及以上票通过。推荐结果于
2.学校行政、工会将对各组推荐的人选进行集体审核评价,最终确定“师德标兵”结果,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被推选出的师德标兵,填写“武进区芙蓉初中师德标兵登记表”并存档。
4.学校将评选推荐出的先进个人,授予“武进区芙蓉初中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并制作专版在校园宣传橱窗展出。
五、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师德标兵,由学校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六、几点说明
1.各年级组要高度重视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开展,要把评选师德标兵活动作为年级组建设的主要内容来抓,要把评选活动与日常教育教学等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要推荐出真正体现芙蓉初中教师的高尚品德,人格魅力的突出代表。通过评选推荐工作,形成一个学先进赶先进的局面,推动我校师德建设的深入开展。
2.在整个评选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按评选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年级组内教职工的积极性,如发现弄虚作假,不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推荐选举的年级组和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
校工会
附件一:
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职工作,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在本职工作中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语言规范,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勇于抵制邪教。
4.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学生的终生发展服务。
5.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对业务精益求精,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努力学习新知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管理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
6.本年度内,无旷工旷课现象,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言行,无学生和家长及校内因工作或职业道德方面问题的投诉,学年度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达优秀等级,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7.不做有偿家教,不在外兼职上课,不给学生乱定资料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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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标兵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