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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进步学生评选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0-01-24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zjc

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

进步学生评选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评优工作的管理,明确评优工作的目的意义,严格把握评优的各项标准,确保评优工作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进行,现将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进步学生的评选标准如下:

 

一、三好学生评选

一、数量指标:

各班三好学生评选最多不得超过5人,如不符合条件的可少于5人。

二、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考评为“优秀”。

    2、体育期末成绩在75分以上。

    3、主科各门总评成绩均在85分以上,副科没有不合格。

三、软档兼顾:

考虑到个别学科或个别班级的特殊情况,在符合“评选(硬)标准”的推荐学生不足5人的情况下,各班可照顾1人作软档推荐,其标准为:品德考评和体育成绩同“评选标准”,主科成绩有一门在80-85分之间,副科没有不合格。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每班1人,如没有可以空缺。在学校德育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由政教处另行考虑。

2、思想品德考评为“优秀”。

3、原则上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评比工作。

4、分管班级工作得力,得到班主任和班级同学的普遍好评。

5、优秀学生干部的人选可以与其它先进重复。

 

三、优秀学生评选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学生(因三好学生受名额限制)

    2、品德考评各学科成绩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标准,而体育成绩在60-75分之间的学生。

    3、在评选学生少于5人的情况下,各班级可兼顾考虑1名条件同三好学生软档生的学生。

 

四、进步学生评选

 1、要重视进步学生的评选,以给进步学生以充分的肯定和积极的鼓励。

2、进步学生的评选一般每班不超过2人,最好不要缺评。

3、进步学生的评选应从思想进步和学业进步兼顾考虑,可有所侧重,但期末统考必须较前有所进步。

 

                                             芙蓉中学政教处

                                     2010.01.24

(责任编辑:adzls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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