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
进步学生评选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评优工作的管理,明确评优工作的目的意义,严格把握评优的各项标准,确保评优工作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前提下进行,现将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进步学生的评选标准如下:
一、三好学生评选
一、数量指标:
各班三好学生评选最多不得超过5人,如不符合条件的可少于5人。
二、评选标准:
1、思想品德考评为“优秀”。
2、体育期末成绩在75分以上。
3、主科各门总评成绩均在85分以上,副科没有不合格。
三、软档兼顾:
考虑到个别学科或个别班级的特殊情况,在符合“评选(硬)标准”的推荐学生不足5人的情况下,各班可照顾1人作软档推荐,其标准为:品德考评和体育成绩同“评选标准”,主科成绩有一门在80-85分之间,副科没有不合格。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每班1人,如没有可以空缺。在学校德育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由政教处另行考虑。
2、思想品德考评为“优秀”。
3、原则上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评比工作。
4、分管班级工作得力,得到班主任和班级同学的普遍好评。
5、优秀学生干部的人选可以与其它先进重复。
三、优秀学生评选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的学生(因三好学生受名额限制)
2、品德考评各学科成绩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标准,而体育成绩在60-75分之间的学生。
3、在评选学生少于5人的情况下,各班级可兼顾考虑1名条件同三好学生软档生的学生。
四、进步学生评选
1、要重视进步学生的评选,以给进步学生以充分的肯定和积极的鼓励。
2、进步学生的评选一般每班不超过2人,最好不要缺评。
3、进步学生的评选应从思想进步和学业进步兼顾考虑,可有所侧重,但期末统考必须较前有所进步。
芙蓉中学政教处
2010.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