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报
经查实,本周二(12/27)有以下班级放学超过规定时间:初一(1)班、初二(2)班于16:50熄灯静堂,初二(1)班于16:52分熄灯静堂。按学校规定属违规。为教育本人及其他班级教师能按时放学,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12月份班主任费中各扣除50元。希望有关受处分的班主任能正面理解学校的意图,认真吸取教训,全体班主任能以学生安全放于首位,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准时放学,在提高课堂效率和规范学生管理上下功夫。
校长室
201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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