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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吴永利等同志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08-2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政教处

 

关于聘任吴永利等同志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决定
 
各教师:
经研究,决定聘任下列同志担任班主任工作:
吴永利老师任初一(1)班班主任;
刘晓宇老师任初一(2)班班主任;
  娟老师任初一(3)班班主任;
高留云老师任初一(4)班班主任;
陆晓芳老师任初一(5)班班主任;
 晓老师任初一(6)班班主任;
时月清老师任初二(1)班班主任;
周华员老师任初二(2)班班主任;
张春燕老师任初二(3)班班主任;
羌秋妹老师任初二(4)班班主任;
莫建军老师任初二(5)班班主任;
赵静霞老师任初三(1)班班主任;
梁红芳老师任初三(2)班班主任;
朱伟楠老师任初三(3)班班主任;
薛红亚老师任初三(4)班班主任;
以上老师的班主任聘任期自2012828日起2013827止。
 
 
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校长室
政教处
2012828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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