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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13-04-0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政教处

公  示

 

在校级先进班集体和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础上,根据班主任申报,经学校行政集体商议,决定推荐以下班集体和个人参加市区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常州市级先进集体:九(1)班 班主任:赵静霞

常州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九(4)班  刘嘉雯

常州市级三好学生:九(2)班 梁晓蓥

九(3)班 刘卓超

武进区级先进集体:八(3)班 班主任:张春燕

武进区级优秀学生干部: 八(5)李 

武进区级三好学生: 八(1)班   奚安琪

                   八(2)班   丁钰豪

如本校教职工对以上评选有意见,请于414日前向校长室反映。

特此公示!

                

 

芙蓉初级中学政教处

                  2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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