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
2016级初一新生校服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武进区中小学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购工作实施意见》(武教发规〔2015〕57号)精神及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学校采购管理的有关要求,我校初一家长委员会决定对2016级初一新生校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2016级初一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学生夏装(约250套)、学生春秋装(约250套)。
3.实施地点: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服装制造和销售能力,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具备齐全有效的服装生产企业所需的各种证件,能提供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在规定30天内为学校生产供应中标校服套数的生产能力。
2.生产的校服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并提供产品样品供采购工作小组选用。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常州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并承诺售后服务到位。
4.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供应商在中标后应为其提供免费校服,数量不超过2%。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及保证金。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商标注册证副本等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时交纳2000元保证金至我校财务科。未中标人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金在合同到期后全额退还,未履行合同者将按有关规定扣除。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9月20日至9月27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双休日除外)(资料不齐全或超过报名时间的,一律不予报名)。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名参与投标供应商作资格审查,完毕后通知符合要求供应商择日送样投标。
2.地 点: 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武进区芙蓉柳三路50号)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13861058762
邮 箱: lyl19632006@{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家长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