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成立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检查落实校园内消防安全措施。
二.学校基建项目从设计到建造,校舍建设构件和建设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场所严禁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潢。
三.按照国家规定配置好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整、有效。
四.保障校内各场所所有的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畅通无阻,经常进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食堂、实验室及宿舍安全检查制度。
六.食堂、仓库、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室、学生宿舍以及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为学校的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切实加强管理。与责任人签订防火责任书,具体落实防火责任制。
七.发现火警,及时拨打“119”报警,火警现场立即有组织地进行人员疏散,并组织教职工及时扑救,迅速转移易燃易爆物品。事后要组织好事故分析,吸取经验教训。
八.加强师生的消防意识,经常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排除,并作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
二OO七年十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