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师德考核评价标准
内容 |
基 本 要 求 |
考核细则 |
分值 |
自评分 |
爱 国 守 法 12 分 |
1.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
1.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或传播不良信息的扣3分; 2.参加非法或反动组织的扣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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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
3.迟到早退,不履行请假手续,教学时间离岗、脱岗的扣1-3分; 4.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扣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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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
5.对学校安排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任务有抵触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6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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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 岗 敬 业 18 分 |
4.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
6.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含外出学习培训)扣1-3分; 7.不珍惜学校财物,破坏公物的扣1-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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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
8.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上班期间玩游戏、购物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6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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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
9.未按要求认真备课、上课,听课、批改作业等扣1-6分; 10.未按要求开展教学活动、公开课、课题研究、撰写论文、总结等相关活动扣1-6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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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上级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
1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拒绝接受课务、班务(包括临时代理课务、班务)的扣1-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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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爱 学 生 16 分 |
8.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
12.歧视差生,放任不管的扣1-3分; 13.不坚持正面教育,对学生恶言恶语、侮辱学生人格,训斥、刁难家长,工作不负责任或没有预见到,造成学生身心伤害事故的,扣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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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
14.因自身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对学生的伤害救治不力或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的扣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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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
15.歧视外地学生,不能妥善处理学生之间矛盾的扣1-3分; 16.赶走有困难的学生扣6分; 17.体罚或变相体罚(罚学生抄书、殴打学生等)视情节轻重扣3-6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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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
18.不能做好家访沟通等工作,且学生家长满意度低于90%的扣3-5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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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书 育 人 20 分 |
1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
19.不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教育教学上不注重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扣1-4分; 20.未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不注重鼓励学生参与各项活动,压制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全面发展的扣1-4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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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
21.不能把德育渗透在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的扣1-5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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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
22.不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心理发展规律,不精心组织教学,不按规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得扣3-6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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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
23.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的扣5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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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人 师 表 18 分 |
16.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
24.传谣信谣者每次扣3分; 25.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每次扣1-3分; 26.抄袭、剽窃他人论文或教育教学成果被查实者每次扣3分; 27.参加社会赌博等法律禁止的活动每次扣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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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
28.衣着不整,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者每次扣1-5分; 29在酒后上课者每次扣1-5分; 30.酗酒闹事或无理取闹者;每次扣5分: 31.在学生面前做出有损于教师形象的行为每次扣1-5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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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
32.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索取利益,收取学生的贵重礼物、委托学生家长办私事每次扣6分; 33.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被查实者;乱收费、乱征订、乱办补习班等每次扣6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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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
34.在互联网上散布不良言论、信息或参与有悖师德规范的话题讨论的扣4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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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 身 学 习 16 分 |
20.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
35.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的扣2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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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
36.不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按要求提高学历层次,不完成有关阅读和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的扣3-6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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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
37.不能系统钻研与所教学科有关的专业知识,不能拓展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的扣1-3分; 38. 不善于学习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不按规定完成个人研修计划和专业成长规划的扣1-5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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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
39.不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不认真完成听课学习任务,不承担学校安排的教科研工作的扣3分; 40.不能熟练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来提高教学效果的扣1-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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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副校长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