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在校级先进班集体和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础上,根据班主任申报,经年级组、学校行政集体商议,决定推荐以下班集体和个人参加市区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常州市级先进集体:九(4)班 班主任:张春燕
常州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九(3)班 刘斌
常州市级三好学生:九(2)班 刘芸萱
九(5)班 许 建
武进区级先进集体:八(5)班 班主任:朱静雪
武进区级优秀学生干部: 八(1)刘奕昕
武进区级三好学生: 八(2)班 钱琪琪
八(3)班 刘心瑜
如本校教职工对以上评选有意见,请于4月10日前向校长室反映。
特此公示!
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
20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