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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中学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19-02-22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周华员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提高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学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我校成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校长王国伟

副组长:副校长承波、严鑫

工作成员:周华员、蒋劲、黄勇、孔叶萍、梁洪芳、刘晓宇、刘凌英、全体班主任

二、教职员工消防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消防法制法规,严格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计划。

2、积极参与学校消防培训和演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包括防火措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3、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自觉维护学校消防设施;自觉保持学校消防通道畅通;积极参与学校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

4、积极参与学校消防宣传和教育工作,教育学生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5、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引导学生进行疏散,并就近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

6、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三、领导小组消防工作职责

1、认真落实武进区教育局、消防大队有关消防安全工作要求;提出消防工作意见,拟订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并督促全校师生履行分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师生消防知识与技能培训,消防演练,增强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4、对分校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配合后勤组织开展消防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组织实施本分校教职员工消防工作考评。

6、发生校园消防安全事故时,组织、指挥教职员工参加扑救初期火灾,安全疏散全校师生。

7、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8、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9、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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