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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16-09-16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高留云

关于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2016年秋学期生活补助经费等工作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2016学年度困难认定和2016年秋学期生活补助经费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本市全日制公办学校和非盈利性民办学校在籍在读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对象具体包含情况(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3.残疾学生;

4.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5.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含父或母残疾或患重大疾病、亡故、失业、单亲,家庭总收入低等)

三、资助标准:

1.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标准为1500元,2016年秋学期将按750元补助;

2.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标准为2000元,2016年秋学期将按1000元补助;

四、申报办法:

9月19日,在籍在读学生家庭至亲人员人均月收入低于1770元,拟申办本年度困难认定和生活补助,该学生或其家长可联系所在班班主任领取《武进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生活补助经费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完成签章后递交,并根据各自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递交各类对应证明材料原件。

                   武进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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