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初级中学第九届科技节”科学幻想绘画竞赛规程
一、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2.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3.所有作品绘制完成后,均需按要求拍摄成电子版照片,并保存好原始作品。
4.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5.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
(1)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2)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3)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
(4)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二、评审
1.评审标准
(1)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2.所有作品全部实行网上评审,即评审网上申报的电子版作品。并对邮寄的申报书进行资格审核。
3. 经评委会评审,评出在全国竞赛期间参加展示的优秀作品名单,并公布通知申报者邮寄原始作品。在对原始作品进一步审核后,最终确定获奖优秀作品名单。
三、优秀作品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获得在全国比赛期间参展资格的优秀作品在大赛期间进行公开展示。展示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布展。
四、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由创新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芙蓉初中政教处
201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