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校长)安全生产承诺书
武进区教育局:
我作为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经营主要负责人),就做好本单位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努力做到不发生死亡事故,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二、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重要问题。
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四、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按规定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
五、健全隐患排查机制,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题调度会,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五落实”,年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六、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要求,保证安全设施完好达标,保证学校安全经费投入。
七、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器材,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八、承诺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大型集体活动严格按照拟定计划、制定预案、过细准备、动员教育、落实安全措施、认真总结改进的程序进行组织,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2、按要求配备应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3、每月对食堂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实验室化学危险品要设专用安全柜存放,双人双锁进行管理;学生密集区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4、建立健全学校自有车辆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
5、严格对出租的商贸场地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安全协议,每半年组织一次承租方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一次用电、消防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将承诺内容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每年末向教代会和上级主管行政部门进行一次安全述职。不履行承诺条款,自愿接受失信惩戒措施的制裁和相关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发生责任安全事故本人自愿接受教育局的相关处分。
承诺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承诺学校(学区)签章:
法人代表(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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