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初级中学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对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1.充分认识强化管理和注重安全防范的必要性。对学校各个重点部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使学校安全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逐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网络。并把各项工作分解到各教师,不留死角,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校长对学校负责,班主任对班级负责,值日、值周老师对本周安全工作负责,学生集体活动由带队领导、老师对该活动的安全工作负责。
3.认真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在各重点区域开展每月专人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后勤部门在了解具体情况后,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学校各类教育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实验仪器室以及对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随时发现,随时报告。
5、要严格用电、用水管理,注意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线路和设备要经常检查。
6、体育课或体育活动,事先做好准备,加强防护,确保安全,对运动场地、器械要经常检查。
各重点区域安全检查分工负责,每月由总务处负责发放检查登记表,检查登记后及时汇总总务处。具体检查分工如下:
1、教室 周华员
2、食堂及餐厅 刘锁明
3、微机室 丁嫦于
4、实验室 堵亚娟
5、门卫管理 承 波
6、运动设施 陈学春
7、汇总整改 刘永良
总之,检查是监督促进,要做好安全工作,更重要的是要“时时讲安全,处处说安全,事事记安全,人人念安全”,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