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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初级中学先进班集体考核细则(正稿)
发布时间:2017-05-20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高留云

芙蓉初级中学先进班集体考核细则(试行稿)

为强化我校班级考核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校行政商议,特制订以下班级考核细则:

1.所有考核均以年级组为单位;

2.考核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结束时进行;

3.常规考核总分为100分,按每学期各月考核进行总评,年级第一为100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除5分,以此类推;

4.班级教学成绩采用加分制:以期中、期末成绩分别加分,前四名依次为4分、3分、2分、1分(班级为4个及以下的最后一名不加分),期末成绩相比期中成绩每上升一名另加1分;

5.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经学校认可并组织参与)采用加分制(重复获奖按最高级别进行加分):

校级团体前三:分别加4分、3分、2分(校级体育竞赛只设团体奖);校级个人获奖不论等第每个人获奖加0.5分;

镇、区级以上只设个人奖:镇、区级获奖不论等第每个人加1分,市级获奖不论等第每个人加2分,省级获奖不论等第每个人加3分,国家级获奖不论等第每个人加4分。

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不参与加分。

所有获奖必须是学生亲自参与。

每学期评选先进班集体将按照以上细则进行考核,各年级按50%比例进行评选。

 

 

校优秀班主任须在获得校先进班集体的基础上,由班主任申报,再经过评审小组考核、评选、商议决定。校优秀班主任每学年评选一次。

区、市级先进均在校级先进的基础上产生。

                                      

 

 芙蓉初级中学

                                          201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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