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校应急管理机构的通知
根据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我校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决定成立学校应急管理机构。
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总 指 挥:项学军
副总指挥:承 波、王国伟
成员:刘永良、高留云、蒋劲、周华员、黄勇、刘凌英、刘锁明及全体班主任。
专(兼)职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刘永良、高留云、周华员、刘锁明
二、工作职责:
1、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2、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应急预案疏散演练。
3、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及应急救援情况。
4、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的抢救抢险救援工作,应急队伍,应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工作。
5、负责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6、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善后调查、处理工作。
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
201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