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初级中学供货商食品安全会议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的管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4月28日下午,芙蓉中学在学校会议室召开食堂供货商会议。副校长承波、总务处主任周华员阳光食堂负责人刘博文及食堂安全负责人颜林英及全体供货商参加会议。
会上总务处周华员主任就以往食品供货情况作了简短的回顾与总结,并就食品进货安全、食品的质量和食品的价格向与会的所有供货商提出新的要求和希望。要求各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并在“安全”、“质量”、“数量”、“价格”、“规范”等方面多做努力,更好地支持学校办好食堂,为师生服务。同时,希望各供货商诚信经营,增强自己的责任意识,强调本学期学校将加强对供货商的抽查抽验工作,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及质量。
承波副校长最后强调说:提出了“一个目标”——就是通过双方共同努力,保障全校800多名师生员工食品安全;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点,每一个供货商都应加强食品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严禁以次充好,应保证食品卫生,保证全校师生的健康。提三个要求:一是要求手续齐全,从查验供货商商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健康证入手,保证供货商合法经营,保障食品供应安全;二是要求供货商要做到诚实守信,价格公道,不得随意涨价;三是要求供货商送货及时,保质保量。同时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希望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供货商保证供应食品安全合格,严格按协议条款执行;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检验,发现不合格食品坚决作退货处理并按双方协议条款执行;二是希望双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成为长期的合作伙伴,形成双赢的局面;三是希望所提供食品的性价比要高,保持所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的稳定,便于学校监控质量和价格;四是希望供货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同时学校今后也会引进竞争机制,如工作人员有违纪现象,立即退出管理岗位。五是希望我们的总务后勤管理人员能够廉洁自律,讲正气,讲奉献,为全校师生服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