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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初中关于学生手机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15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蒋劲

芙蓉初中学生手机管理实施细则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游戏,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手机由家长领回;第二次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三次及以上者,手机扣留至毕业,并处以警告处分。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或政教处,填写扣留单。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行为规范5分/人次,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警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警告处分,同时扣行为规范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级、班主任量化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安装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政教处、班主任在必要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向班主任和政教处提出申请,并填写手机使用承诺书。在校期间,将手机交班主任保管,在必要时或放假期间领取使用。

2、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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