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芙蓉初级中学关于加强读物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15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蒋劲

芙蓉初级中学关于加强读物管理实施细则

一、加强学校读物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课外读物,严防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图书和其他非法出版物进入校园。加强图书更新配备,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1本。同时规范征订期刊杂志,为教师自主政治学习、业务学习配备一定数量的报纸、期刊。APP进校园,必须坚持免费使用,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使用。

二、严禁使用目录外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材。按照上级印发的《中小学教材目录》组织征订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材,严禁征订和使用目录之外的教材,严禁出版或向学生印发校本课程教材或其他文本资料。

三、严格规范教辅用书代购。教辅的征订坚持“一科一辅”“自愿征订”原则,严禁搭车发放教辅读物或截留学生自愿征订教辅的信息,严禁任课教师、班主任指使或暗使学生到指定的门店购买教辅读物而从中谋取私利的行为,学校向学生推荐的教辅读物的目录,在学校的醒目位置向学生及社会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

四、引导学生形成较高的阅读品位,学校家庭协同打造书香氛围, 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使优秀读物起到了解世界万物、解答成长困惑、浸润滋养心灵的作用,使学生在阅读中完善知识结构,在阅读中不断清晰方向与使命,在阅读中汲取奋进的勇气和前行的力量。让经典书籍发挥精神引领和价值塑造的作用,成为陪伴他们成长的良师益友。

                            

                          芙蓉初级中学

                           2021年3月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日访问量统计  总访问量统计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柳三路50号 邮编:213118 电话:0519-86520295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0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