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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初中2024-2025教师考核方案及优秀名单告示
发布时间:2025-07-02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王国伟

芙蓉初中2024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广大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能力,根据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现制定芙蓉初级中学2024-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强化领导、规范操作,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三、组织领导

 长:王国伟 

副组长:关旸 刘晓忠

 员:蒋劲 周华员 梁红芳 孔叶萍  刘凌英 刘娣   任经宇   仇亚文  陆晓芳  

四、考核时间段:2024—2025学年度(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

五、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教职工及员额制管理教师。

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

六、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考核程序

1制订考核方案。各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学校特点和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动员部署。召开学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

3.个人总结。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学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填写好考核登记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交流。

4.处室意见。年级组(教研组、科室)部门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负责填写同事互评打分,并填写意见。

5.教职工民主测评。单位考核小组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与推荐,参加民主测评推荐人员应不少于全体编内教职工的80%。凡民主测评优秀率较高的,可优先考虑评为优秀等次;凡民主测评有30%以上为不合格的,可确定为基本合格;凡民主测评有50%以上为不合格的,可确定为不合格。

6.综合评价。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核,提出考核优秀建议名单。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教职工,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7.评定等次。单位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对确定为优秀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8.结果反馈。通过书面通知或个别谈话形式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人员,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登记表单位及时存入被考核人人事档案。

七、考核内容与等次

(一)考核内容:围绕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要求见考核登记表。

(二)年度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3.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存在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师德失范问题被查实;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师德评价较差;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义务教育学校符合轮岗交流条件却不愿意轮岗交流的教师;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八、考核比例及安排
 1.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校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特别说明:此优秀等次比例为根据以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暂定,最终比例需以2025年人社部门要求为准)

 2.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校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以内。

3..关于员额制教师,按照不高于在编教职工优秀比例上报人员。(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的员额制教师总人数的20%以内)

根据以上规定,我校在编共有6个优秀名额,员额制有4个优秀名额。

九、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6月28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核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及行政奖励名额

2.6月29日,动员部署,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同时开展教职工民主测评

3.6月20-30日,全体教职工完成个人总结及自评。

4.7月10日,各处室代表学校进行打分评价和总体评价。

5.7月15日,综合评价。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鉴。

6.7月16日,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公示结果。

7.7月31日前,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

8.9月30日,报送学年度考核结果相关材料至教育和文体旅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十、考核结果的使用

2024—2025学年考核结果将作为2025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教育和文体旅局将按照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单位教职工2025年度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合理运用至聘任(用)、奖励和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
  1.考核结果与聘任(用)相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竞(晋)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考核结果与行政奖励结合
  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连续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以给予记功(考核优秀等次不重复使用),记功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2%。
  3.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相结合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3个月;因个人原因年度考核未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其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6个月,取消当年年度专项绩效奖

十一、相关说明

1.各单位正职校级领导(不含集团校执行校长),不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人数,由教育和文体旅局负责考核,如考核等次为优秀,不占本单位优秀名额,但人员名册和考核结果要统一填写在本单位各类考核表册中。

2.各单位副职校级领导(含集团校执行校长),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人数由所在单位考核领导小组依据教育和文体旅局下达的副职校级领导年度考核优秀名额提出建议等次,教育和文体旅局复核确定考核等次,如考核等次为优秀,不占本单位中层及教职工的优秀名额,但人员名册和考核结果要统一填写在本单位各类考核表册中。

3.各单位中层及教职工,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人数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依据教育和文体旅局下达的年度考核优秀名额,根据学校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原则上,学校中层干部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教职工优秀比例的1.2倍。

4.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要充分结合平时情况,不得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简单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不得搞迁就照顾。

5.2024年招考录用的事业编制教师为首次就业的,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该学年在其他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6个月(含试用期),参加学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6个月(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学校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2024年招考录用的员额制教师,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在其他单位交流的教师,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考核,本单位在有关考核上报材料中“备注”栏内注明“交流”。

7.参加援疆、青、陕支教的人员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学年支教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在派出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单位优秀名额本学年支教时间超过6个月的,视支教具体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其参加年度考核的地区,如在支教地区参加年度考核,则人员不占单位考核人员数,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原单位优秀名额;如在派出地区参加年度考核,则人员占原单位考核人员数,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原单位优秀名额。

8.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人员,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学年度半年的,参加学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9.《常州市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6),请学校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复印,不要随意缩小或放大。

10.学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11.关于员额制教师,各校按照不高于在编教职工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的员额制教师总人数的20%以内,计算时小数点后统一舍去)组织考核

                                     

   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

                                           2025年6月28日

 

 

在考察教职工个人工作实绩的基础上,经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及校行政商议决定,初步拟推荐刘凌英等10位老师为2024~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梁红芳10位老师为镇优秀,蒋劲10位老师为校优秀。具体名单如下:

1、区优秀名单(10名): 

刘凌英、梁瑞韵、张加琴、仇亚文、刘淑瑾、堵亚娟

徐敏、符玉兰、吴雨恬、张田

2、镇优秀名单:(10名)

梁红芳、周华员、陆晓芳、单曙东、孙卫武、任经宇

钱意、吴文辉、陈梦娇、蒋亚红

3、校优秀名单:(10名)

蒋劲、孔叶萍、莫建军、张春燕、缪依、朱伟楠

黄晓艳、袁莉、王子文、蒋胜远

常州市武进区芙蓉初级中学

20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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